□本报评论员 翟丙军
“权势通吃”的高考加分现象与考生在考场作弊并无本质上的不同。但愿北大此次“弃录”之举能起到杀一儆百之效,进而维护高考制度乃至教育体系的公正。
日前,北京大学研究决定,按照教育部文件,放弃录取在民族身份上弄虚作假的重庆市文科第一名何川洋。北大招生办主任表示,如有类似情况的考生经过查实,也会取消其录取资格。“希望所有考生引以为戒,做诚信之人,行正义之事……并从自身找原因,改过自新,努力在今后的道路上不再犯原则错误,做一个真诚正直的人。”
近年来,考生擅改民族身份之风屡禁不止。除了部分考生及家长难以抵挡加分诱惑外,主管部门对此违规行为处罚偏轻,也是助长歪风的根源之一。
这次何川洋事件也不例外,重庆招生办给出的处理意见是:“尚未构成加分事实,因此取消其加分,保留其录取资格。”这个处理意见咱们不妨换个对象去解构:一名贪官,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,但是这些贿赂还没来得及花便被查出来。于是,这位贪官是否也可以退还赃款,免受追究呢?
有了这么“宽松”的政策,难怪考生变更民族身份之风越刮越烈,难怪何同学之母会理直气壮地逼问北大招生办:我们重庆还有31名违规变更民族身份的学生,如果他们也考取北大,你们会不会拒录?!
高考加分制度是高考制度的一个有益补充,然而,有益的制度在执行中却一再出问题。一些地方权势家庭的子女或是违规更改民族身份,或是窃取航模比赛、创新比赛等加分奖项,甚至垄断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,从而窃取了大部分高考加分机会,使高考加分制度成了权力寻租的又一竞技场。
这种“权势通吃”的高考加分现象与考生在考场作弊并无本质上的不同。由此,难免让人产生疑问,既然同是利用非法手段获取“考分利益”,为啥在考场内作弊的就被取消录取资格,考场外作弊的就可网开一面呢?这种“内外有别”的做法有什么法规依据?北大此次“弃录”之举无疑对个别地方教育部门这种“内外有别”的做法进行了否定。但愿北大此次“弃录”之举能起到杀一儆百之效,进而维护高考制度乃至教育体系的公正。A02b(报道详见A05版)